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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8735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12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8735號

聲請人
林嘉祥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益盛、陳建米、東美創新農業股份有

限公司、華利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

件,聲請人應於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請求金額新臺幣肆貳仟萬元之記載是否有誤?若是,請具狀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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