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874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8748號
- 聲請人
- 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銘祥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閔淵、江穎宜即玄泰農產行准予本票
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查報相對人玄泰農產行之最新及歷次商業登記資料,以釋明負責人有無變更。
㈡如玄泰農產行負責人已變更,則確認相對人「江穎宜即玄泰農產行」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㈢請提出相對人陳閔淵、江穎宜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