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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建字第60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5 月 23 日

法官劉國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建字第60號

原告
允聯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慶鴻
訴訟代理人
翁崧齡
訴訟代理人
楊水柱律師
被告
文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方月玲
訴訟代理人
陳希
訴訟代理人
施議傑
訴訟代理人
謝志揚律師
上一人複代理人
謝尚修律師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6月20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劉國賓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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