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66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660號
- 上訴人
- 紅茗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曹月嬌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鄭玉霞間因本院106年度訴字第1660號返還不
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本院107年6月20日民事判決聲明不服,提
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18萬9,600元(美金
40000元x29.74=1189600),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萬9,171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
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
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