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8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89號
- 原告
- 許純純
- 訴訟代理人
- 施家治律師
- 被告
- 鼎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建勳
- 訴訟代理人
- 林佳生
- 被告
- 樂活行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克強
- 訴訟代理人
- 陳信男
- 訴訟代理人
- 吳啓民
- 訴訟代理人
- 受告知訴訟
- 訴訟代理人
- 人 金進佶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联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2月1日上午10時25分在本院民事第8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鼎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被證14、16之完整影本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