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18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188號
- 原告
- 飛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温汝倫
- 訴訟代理人
- 郭沛諭律師
- 被告
- 順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黃宏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12月14日上午10時,在本院民事第7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18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12月14日上午10時,在本院民事第7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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