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9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90號
- 原告
- 陳柏宏
- 訴訟代理人
- 呂思頡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方俞律師
- 複代理人
- 賴雅馨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庭瑄
- 被告
- 博嘉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傅佳玲
- 訴訟代理人
- 黃銘煌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千瑜
- 訴訟代理人
- 陳彥文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高凱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8月3日下午2時35分在本院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