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協議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2 月 2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594號上 訴 人 即原審原告 林正枝 被上訴人 即原審被告 黃素香 上列當事人間履行協議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7年11月21日本 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下同)14,185,972元(計算式詳如附表所示),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05,308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羅智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核定部分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新臺幣1,000元。其餘 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7 日書記官 廖鳳美 附表: ┌──┬──────┬──────────────┬────┬─────────────┐ │聲明│ 請求之金額 │請求返還之股票 │ 股數 │交易價額(依原證3之收盤價 │ │ │ │ │ │計算,元以下四捨五入) │ ├──┼──────┼──────────────┼────┼─────────────┤ │ 1 │ 288,972元 │ │ │ │ ├──┼──────┼──────────────┼────┼─────────────┤ │ 2 │ │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739 │ 3,739股×9.92元=37,091元│ ├──┼──────┼──────────────┼────┼─────────────┤ │ 3 │ 395,495元 │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9 │ 529股×12.5元=6,613元│ ├──┼──────┼──────────────┼────┼─────────────┤ │ 4 │1,216,968元 │ │ │ │ ├──┼──────┼──────────────┼────┼─────────────┤ │ 5 │5,449,532元 │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523 │ 523股×16.8元=8,786元│ ├──┼──────┼──────────────┼────┼─────────────┤ │ 6 │ 5,463元 │ │ │ │ ├──┼──────┼──────────────┼────┼─────────────┤ │ 7 │ 91,395元 │ 矽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46 │ 2,746股×6.74元=185元│ ├──┼──────┼──────────────┼────┼─────────────┤ │ 8 │ │ 鴻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6,000 │該股票已下市,並無市場價額│ │ │ │ │ │,利益難以衡量,卷內復查無│ │ │ │ │ │資料可供核定價額,故此財產│ │ │ │ │ │權訴訟之訴訟標的價額不能核│ │ │ │ │ │定,應以民事訴訟法第466條 │ │ │ │ │ │所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 │ │ │ │ │益額數加10分之1即165萬元定│ │ │ │ │ │之。 │ ├──┼──────┼──────────────┼────┼─────────────┤ │ 9 │ 8,652元 │ │ │ │ ├──┼──────┼──────────────┼────┼─────────────┤ │10 │ 157,896元 │ │ │ │ ├──┼──────┼──────────────┼────┼─────────────┤ │11 │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626 │ 1,626股×12.7元=20,650元│ ├──┼──────┼──────────────┼────┼─────────────┤ │12 │ │ 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258 │ 1,258股×8.85元=11,133元│ ├──┼──────┼──────────────┼────┼─────────────┤ │13 │2,383,785元 │ │ │ │ ├──┼──────┼──────────────┼────┼─────────────┤ │14 │ │ 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34,904 │34,904股×1.39元=48,517元│ ├──┼──────┼──────────────┼────┼─────────────┤ │15 │1,481,674元 │ │ │ │ ├──┼──────┼──────────────┼────┼─────────────┤ │16 │ 11,684元 │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 35股×17.65元=618元│ ├──┼──────┼──────────────┼────┼─────────────┤ │17 │ │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5,247 │15,247股×8.5元=129,600元│ ├──┼──────┼──────────────┼────┼─────────────┤ │18 │ 272,291元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6 │ 76股×8.28元=629元│ ├──┼──────┼──────────────┼────┼─────────────┤ │19 │ 15,225元 │ │ │ │ ├──┼──────┼──────────────┼────┼─────────────┤ │20 │ 10,755元 │ │ │ │ ├──┼──────┼──────────────┼────┼─────────────┤ │21 │ 2,174元 │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 2股×18.65元=37元│ ├──┼──────┼──────────────┼────┼─────────────┤ │22 │ │ 世紀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469 │13,469股×4.82元=64,921元│ ├──┼──────┼──────────────┼────┼─────────────┤ │23 │ │ 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721 │49,721股×0.34元=16,905元│ ├──┼──────┼──────────────┼────┼─────────────┤ │24 │ 281,253元 │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9,875 │ 9,875股×10元=98,750元│ ├──┼──────┼──────────────┼────┼─────────────┤ │合計│12,073,214元│ │ │ 2,112,758元│ ├──┼──────┴──────────────┴────┴─────────────┤ │總計│14,185,97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