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6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2 月 0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608號聲 請 人 周震江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46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9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4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賴恭利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4 日書記官 蘇文熙 ┌──────────────────────────────────────────────┐ │股票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608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94-NC-0000027至94-NC-0000029│3 │300 │ │ ├──┼───────────────┼──────────────┼───┼────┼───┤ │0002│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94-NC-0000035至94-NC-0000048│14 │1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