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2013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20136號
- 債權人
-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鳳龍
- 債務人
- 蘇文顯即成發工程行
- 債務人
- 吳羚蓉
一、㈠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伍萬貳仟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點二五計算之利息。
㈡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玖拾陸萬伍仟柒佰壹拾捌元之違約金。
㈢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拾伍萬捌仟肆佰柒拾柒元之補償金。
㈣債務人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