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2981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29814號
- 債權人
- 英普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筠喬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優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
㈡確認債務人優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