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催字第547號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催字第547號
- 聲 請 人
- 林銘穗即安利企業社
-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具付款行庫有權簽章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如為影本,影本需加蓋銀行戳章)過院參辦。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一、請提出具付款行庫有權簽章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如為影本,影本需加蓋銀行戳章)過院參辦。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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