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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拍字第266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6 月 0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266號

聲請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代理人
郭茂忠
相對人
即債務人
吳淑美
相對人
豪岱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清水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相對人及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下同)⑴101年6月8日、⑵101年9月5日、⑶103年3月5日。

(二)權利種類⑴⑵⑶: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⑴52,800,000元、⑵6,000,000元、⑶2,400,000元。(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⑴⑵⑶:包括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墊款、透支、票據、信用卡消費款、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⑴131年6月5日、⑵131年9月2日、⑶133年3月3日。

(六)清償日期⑴⑵⑶: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⑴⑵⑶: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⑴⑵⑶: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⑴⑵⑶: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⑴⑵⑶:行使擔保債權之訴訟及非訴訟費用、因債務不履行而生之損害賠償、抵押權人所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⑴吳淑美,1分之1。⑵吳淑美、豪岱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1分之1。⑶吳淑美、豪岱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1分之1。緣相對人吳淑美以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向聲請人借款及債務人豪岱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之擔保,並設定最高限額抵押⑴52,800,000元、⑵6,000,000元、⑶2,400,000元,擔保債權如各個契約所定。嗣相對人吳淑美向聲請人借款⑴4400萬元,債務人豪岱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向聲請人借款⑵670萬元、⑶733萬元,及約定有利息、違約金、借款期間,並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相對人及債務人未依約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貸款契約書、綜合授信約定書、連帶保證書、擔保物提供同意書等影本為證,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4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1│臺中  │ 西屯區 │惠國  │      │0055-0001   │3200.45   │100000分之1400│
└─┴───┴────┴───┴───┴──────┴─────┴───────┘
┌─┬──┬───────┬────────┬────────────┬────┐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1│    │地號:臺中市西 │住家用          │面積:260.96 │陽台:31.21│  全部  │
│  │1830│屯區惠國段0055│鋼筋混凝土造    │層次面積    │雨遮:17.61│        │
│  │    │-0001         │層數:26層       │10層:260.96 │          │        │
│  │    ├───────┤層次:10層       │            │          │        │
│  │    │臺中市西屯區市│                │            │          │        │
│  │    │政北一路58號10│                │            │          │        │
│  │    │樓之1         │                │            │          │        │
├─┴──┴───────┴────────┴──────┴─────┴────┤
│共有部分:惠國段01888-000建號**6932.28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395。                                                    │
│共有部分:惠國段01889-000建號**9735.58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404。                                                    │
│(車位編號003-1,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89)                                      │
│(車位編號005,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89)                                        │
│(車位編號107,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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