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35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354號
- 原告
- 三楓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顏貽鋘
- 訴訟代理人
- 陳金村律師
- 被告
- 崴鋼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文章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11月20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354號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11月20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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