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36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勞訴字第266號

勞工職災害賠償金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7 月 03 日

法官劉正中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勞訴字第266號

上訴人
翁榮松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怡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勞工職災害賠償金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8年5月2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95968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545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正中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吳克雯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勞訴字第266號於民國 108 年 07 月 03 日裁判,案由為勞工職災害賠償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