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130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1303號
- 債權人
- 巨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綺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百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之公司名稱是否有誤?並提出與債權人名稱相符之印文。
㈡確認請求金額新臺幣459,802元是否有誤?(519,375-59,793=459,582元)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