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484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4842號
- 債權人
- 野安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雅卿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全聖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尚積欠新臺幣409,982元未給付之相關釋明資料?
㈡提出本件債權人承攬鋼瓦工程之相關合約書?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4842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全聖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尚積欠新臺幣409,982元未給付之相關釋明資料?
㈡提出本件債權人承攬鋼瓦工程之相關合約書?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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