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62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3 月 1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6287號債 權 人 統領財星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陳明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五福國際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合法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債務人五福國際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㈡提出以下證據釋明債權人有得向債務人請求之法律依據:未遮蔽建物所有權人姓名之不動產登記謄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5 日書記官 蔡柏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