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催字第6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8 月 1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催字第611號聲 請 人 聖音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雅婷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之正確負責人為何?並提出昇鑫企業社變更商業登記資料。並更正銀行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之負責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