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催字第61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催字第611號
- 聲請人
- 聖音機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雅婷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之正確負責人為何?並提出昇鑫企業社變更商業登記資料。並更正銀行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之負責人。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