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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催字第611號

公示催告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1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催字第611號

聲請人
聖音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雅婷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之正確負責人為何?並提出昇鑫企業社變更商業登記資料。並更正銀行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發票人之負責人。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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