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134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1340號
- 聲請人
- 璿灃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基政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群富水電工程行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
其聲請:
一、㈠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台端所附之匯票受款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若以匯票繳費,受款人應記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㈡提出係爭本票原本3件。
㈢查報相對人群富水電工程行之商業登記資料以釋明組織型態,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