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補字第15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8 月 1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補字第1520號原 告 王育鉦 被 告 建騰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宇群 被 告 葉宇群 一、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依臺 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2 條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萬500元。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 杰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3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