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0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003號原 告 億崑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彥豪 訴訟代理人 郭承泰律師 複代理人 張魁育 被 告 阮政祐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阮清源 兼法定代理 人及上二人 訴訟代理人 廖佩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 月8 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08 年1 月31日宣判,茲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宣判期日延至民國108 年2 月13日下午4 時。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1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筱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1 日書記官 鄭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