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1904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9046號
- 債權人
- 黃啟修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宇生自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
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台端提出與債務人宇生自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委任契約書影本,以供本院審核。
㈡提出債務人宇生自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