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483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4831號
- 債權人
- 豐利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坤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張方玲即廣興肥料農業供應行發支付命
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之正確公司名稱為何?並補正債權人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符合公司名稱之印文。
㈡確認債務人之正確商號名稱為何?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