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6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78號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8 月 19 日

法官廖穗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678號

原告
陳彥汝
訴訟代理人
劉建成律師
複代理人
林暘鈞律師
被告
紀貴鳳
被告
三好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周
法定代理人
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鄭耀森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重上更一字第27號履行契約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按訴訟全部或一部之裁判,以他訴訟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者,法院得在他訴訟終結前,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民事訴訟法第18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重上更一字第27號履行契約民事訴訟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穗蓁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9 日

書記官 蘇文熙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