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190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1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9046號債 權 人 黃啟修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宇生自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台端提出與債務人宇生自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委任契約書影本,以供本院審核。 ㈡提出債務人宇生自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 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0 日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