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3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21900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8 月 0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1900號

債權人
好消息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俐芬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張盟宏即富凱工程行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富凱工程行之合法負責人依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為張林華錦獨資經營,確認請求之債務人為張盟宏或張林華錦即富凱工程行?

㈡確認聲請狀所載事實理由欄請求金額十七萬八元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5   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5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