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3380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33809號
- 債權人
-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湧君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小貓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本件債務人究為「小貓科技有限公司」或「小貓科技企業社」?(因DHL全球文件/包裹快遞服務協議書客戶公司名稱「小貓科技企業社」與電子發票買方「小貓科技有限公司」不相符)。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