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4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37702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37702號

債權人
忠陽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
忠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上二人共同法定代理人
林琯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大俊國社區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各自債權,須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請求利息年利率百分之六之依據為何?(如未約定利率,以法定利率百分之五計算)

㈢確認請求聲明是否有誤?請區分忠陽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忠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對債務人各自請求金額及利息起訖日及利率各為何?

㈣提出債務人大俊國社區管理委員會公所備查函影本。

㈤確認請求標的聲明新臺幣壹拾萬元之支票乙張是否有誤?(違反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聲請支付命令之要件: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6  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賴亮蓉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