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572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5725號
- 債權人
- 美齊富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美貞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奇藝果形象企劃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臺端聲請狀漏載債務人奇藝果形象企劃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應具狀補正之。並提出債務人奇藝果形象企劃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