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76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3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7606號債 權 人 周音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府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陳報債務人府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債務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確認陳風廷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並提出相關釋明資料。 ㈢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6 日書記官 陳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