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760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7606號
- 債權人
- 周音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府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陳報債務人府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債務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確認陳風廷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並提出相關釋明資料。
㈢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