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14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3 月 0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1462號聲 請 人 益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振林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新凱工程有限公司、莊健宏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本票原本一件。 二、確認「新凱工程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揚「一」】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