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629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6292號
- 聲請人
- 陳俊瑋即駿升汽車商行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博翰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費新臺幣500元。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自108年2月18日起算是否有誤。(利息應自到期日起算)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6292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博翰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費新臺幣500元。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自108年2月18日起算是否有誤。(利息應自到期日起算)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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