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第7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建字第76號
- 原告
- 欣隆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文彥
- 訴訟代理人
- 莊惠萍律師
- 被告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 法定代理人
- 謝俊雄
- 訴訟代理人
- 徐文宗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雅儒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 涵律師
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10年6月10日下午2時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訴訟代理人應就原告提出之原證10及原證11、原證11-1至11-22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