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67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678號
- 原告
- 百郡鑫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胡雅芳
- 訴訟代理人
- 石明秀
- 被告
- 林坤昌
- 訴訟代理人
- 林坤榮
林孝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月21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1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678號
林孝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0年1月21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1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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