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99號

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等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6 月 27 日

法官何世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99號

上訴人
即被告
僑聯食品加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圖銳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陳湘容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8年5月2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上訴利益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65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萬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前開裁判費,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何世全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黃筠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