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30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309號
- 上訴人
- 豐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振聰
- 被上訴人
- 陸秋煌
王振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委任關係費用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09年3月19日第1審判決提起上訴。茲依上訴聲明核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872萬5745元,應徵第2審裁判費13萬1140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裁定限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如數補繳裁判費,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