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5 月 09 日
- 法官李嘉益
- 法定代理人柯驊聲
- 原告天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賴克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18號聲 請 人 天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驊聲 代 理 人 賴克樺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6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4月29日屆滿(原屆滿日為週日,順延至星期一),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嘉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9 日書記官 黃麗靜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18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暨 負 責 人 │ │ │ (新臺幣) │ │ │ ├──┼─────────┼──────────┼──────┼──────┼──────┼──┤ │001 │徐銘照 │彰化商業銀行水湳分行│107年9月30日│30,000元 │MN0877707 │ │ ├──┼─────────┼──────────┼──────┼──────┼──────┼──┤ │002 │徐銘照 │彰化商業銀行水湳分行│108年3月31日│30,000元 │MN0877708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