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0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20號聲 請 人 旺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文信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30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8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蕭一弘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怡臻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20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暨 負 責 人 │ │ │ (新臺幣) │ │ │ ├──┼─────────┼─────────┼──────┼──────┼──────┼──┤ │001 │寶翰股份有限公司施│臺灣銀行大甲分行 │108年4月5日 │102,506元 │AN2672735 │ │ │ │松茂 │ │ │ │ │ │ ├──┼─────────┼─────────┼──────┼──────┼──────┼──┤ │002 │富裕發企業有限公司│臺中市潭子區農會 │108年3月31日│792,203元 │FA1530942 │ │ │ │張木瑞 │ │ │ │ │ │ ├──┼─────────┼─────────┼──────┼──────┼──────┼──┤ │003 │三櫻企業股份有限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108年5月5日 │577,920元 │AC3300542 │ │ │ │司陳伯文 │中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