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4 月 0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87號聲 請 人 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英俊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74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宗成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 陳筱惠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87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暨 負 責 人 │ │ │ (新臺幣) │ │ │ ├──┼─────────┼─────────┼──────┼──────┼──────┼──┤ │001 │和泰菖企業有限公司│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106年12月5日│50,000元 │EK0780048 │ │ │ │林素燕 │行 │ │ │ │ │ ├──┼─────────┼─────────┼──────┼──────┼──────┼──┤ │002 │和泰菖企業有限公司│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106年12月8日│650,000元 │EK0780049 │ │ │ │林素燕 │行 │ │ │ │ │ ├──┼─────────┼─────────┼──────┼──────┼──────┼──┤ │003 │和泰菖企業有限公司│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106年12月5日│35,000元 │EK0780050 │ │ │ │林素燕 │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