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3551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4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3551號

債權人
義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殷安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高恩里即GATTI MAX ENRICO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聲請狀末之債權人及合法法定代理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以彩色影印代替)。

㈡確認債權人正確名稱為何?(因依勞動契約影本所載僱主為「義吋有限公司」),並提出債權人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或公司名稱變更登記事項卡。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8  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麗卿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