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7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0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債權人
瑞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政維

上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等間發給支付命

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債權人負擔

理由

一、按支付命令之聲請,聲請人應表明請求之原因事實,倘其聲請意旨有不明瞭或不完足之處,法院得命聲請人以書面說明或補充之,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備時,得以其聲請不合法裁定駁回,此觀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項第3款、第121條及第513條第1項規定亦明。

二、本件債權人經本院於民國109年9月24日裁定命於5日內補正㈠確認賴明月是否為本件債務人?如是,並請釋明請求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為何?(台端所附估價單所示,債務人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㈡估價單金額8萬元部分,客戶名稱為華利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何以得對債務人請求?並提出釋明資料。此項裁定已於民國109年9月26日送達於債權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證,惟債權人逾期迄未補正,其聲請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