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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259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1 月 1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259號

聲請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卡樂雞有限公司、李俊明准予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卡樂雞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並提出相對人卡樂雞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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