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640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6402號
- 聲請人
- 煥鑫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琬亭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許閎喜」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
請:
一、㈠提示日為何?(不得以存證信函提示)。
㈡利息起算日為何?(因聲請事項記載自「到期日」起算利息,惟系爭本票未載到期日)。
㈢確認相對人「許閎喜」姓名之記載是否正確?並提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相對人已更名)。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