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81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810號
- 聲請人
-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葉漢東即金元寶企業社、葉洪秀琴准予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葉漢東即金元寶企業社」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並提出金元寶企業社(統一編號:82462401號)之商業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