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182號
- 原告
- 冠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冠佑
- 被告
- 吳榮元
- 訴訟代理人
- 林宏鈞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均溢律師
- 被告
- 廖義男
- 訴訟代理人
- 王翼升律師
- 複代理人
- 廖泉勝律師
- 被告
- 楊義成
- 被告
- 廖三富
- 被告
- 廖采羚
- 兼上二人
- 訴訟代理人
- 廖三興
- 被告
- 唯一三角窗土地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文彬
- 訴訟代理人
- 李威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218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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