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07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076號
- 債權人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明鑑
- 代理人
- 張明正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GOLDEN GROUP TEXTILE INC.、金航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徐道銧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GOLDEN GROUP TEXTILE INC.國外合法設立之法人資格證明,及徐道銧為其合法設立之代表人或管理人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