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700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7008號
- 債權人
- 南和工程
- 法定代理人
- 莊媖茹
- 債權人
- 莊媖茹即南和錦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全豐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對債務人全豐營造有限公司請求之釋明資料(如承攬契約書影本,依狀附報價單業主為國雄建設,非債務人)。
㈡陳報債務人購買錦鯉及飼料之相關釋明資料。
㈢確認聲請狀事實理由一所載聲請人於「107年11月28日」向相對人請款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