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 債權人
- 瑞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莊政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賴明月發支
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賴明月是否為本件債務人?如是,並請釋明請求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為何?(台端所附估價單所示,債務人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㈡估價單金額8萬元部分,客戶名稱為華利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何以得對債務人請求?並請提出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