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3149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1499號
- 債權人
- 天鎏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政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吳永騰即永騰便當社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求標的聲明「本件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10日內清償該款,並賠償這段時間損失」之記載不明確。請確認正確請求標的聲明為何?(本件請求金額、利息起迄日、利率各為何?)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